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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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申請者核工所107學年度第二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,請於108/3/29(五)前檢附資料,送至所辦公室續辦
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:碩士班學業成績在班上GPA 3.38 (80分)以上,並具明顯研究潛力者。 繳交資料: 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如附件) 2.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 3.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以上 4.研究計畫書(如附件) 5.自傳(不限格式) 6.其他有利於申請之資料(如研究報告、著作、發表論文等)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:大學前三年總平均成績列名全班前百分之三十以內(含),並具明顯研究潛力者。 繳交資料: 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如附件) 2.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(含名次證明,如有轉學記錄,需附轉學前就讀學校成績單) 3.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 4.研究計畫書(如附件) 5.自傳 6.其他有利於申請之資料(如專題研究報告等)。 劉佳慧 敬啟 國立清華大學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 TEL:03-5715131 #34267 / 03-5730787 FAX:03-5739522 Email:nes@my.nthu.edu.tw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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